快报讯(通讯员 王亚媛 记者 曹德伟)镇江丹阳一男子在春节期间不仅无证驾驶,还在某平台发驾驶视频炫耀。2月1日,丹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举报后对男子进行了处罚。
1月24日14时39分,一名网友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条自己正驾驶汽车缓慢行驶的视频,所配文字为:正月里无证驾驶,应该没交警抓哇。
视频发出后,立即有多名网友向警方举报。丹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接报后,立即展开调查核实。
民警很快锁定一辆号牌为苏 L9***8的小型越野客车,并将车主传唤至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经查证,2022年8月13日,车主郭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2023年1月24日,正月初三,正值春节假期,郭某以为交警过年放假了,心存侥幸驾车上路,并一时兴起拍摄了这则视频发布于网上“炫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2月1日,丹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对涉事男子郭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对郭某在驾驶过程中操作手机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郭某在接受交警部门的教育过程中态度诚恳,对自己的错误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表示今后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网络管理规定。
丹阳交警提醒:被吊销驾驶证的人员虽然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但已无驾驶机动车的资格,此类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在未重新依法取得驾驶证前,严禁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