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法院法官走进田间地头做工作,化解了一件积怨较深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
原告许某与两被告系同村居民,三户承包土地相邻,原告承包地位于两被告承包地中间。三人先后在承包地种植树木,2008年左右,许某响应村里号召,将田地的树木去除,但两被告家树木一直未去,许某在其承包地两侧均挖了深沟,三家因此产生矛盾,许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将树木去除并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称,这是一起典型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纠纷,为避免双方矛盾激化和以后邻里和睦相处,法官组织原被告共同到涉案承包土地勘查现场,并邀请村委会负责人现场参与协调。经过多轮努力,法官耐心释明、背靠背调解,最终三方握手言和,调解结案。
张晓培 刘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