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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墙歪歪”致房屋空置5年
开发商被判赔租金损失19万

  拿到新房准备装修后入住,却发现一面墙体明显歪斜。业主找到开发商要求修复,开发商却以不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消极处理,一拖就是五年。7月26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随着南通中院的终审宣判,这起旷日持久的纠纷终于划上句号。

  2015年9月,王某与南通某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了一套位于崇川区深南路的期房。2016年9月,王某接到通知去收房,却发现卧室与客厅之间的墙体是歪斜的。经测量,垂直度偏差最大达到7厘米。担心房屋质量问题的王某,多次找到房地产公司要求进行检测并维修。房地产公司认为,墙体歪斜仅是表面粉刷不均匀导致,重新粉刷均匀即可,不同意检测。

  2017年9月,王某投诉至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介入处理后,多次发函、约谈房地产公司,要求其尽快拿出处理方案、尽快进行维修。房地产公司多次承诺按要求处理,却迟迟没有付诸行动。这一拖就是四年,无奈的王某最终将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

  崇川法院受理该案后,组织双方进行开庭审理和调解。但房地产公司坚持认为墙体不存在质量问题,对于王某主张的损失也不予认可。为此,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先后进行了墙体质量、维修方案、维修造价、损失评估共四项司法鉴定,最终确认墙体垂直度偏差不符合相关施工规范,属于质量问题。

  2021年11月,崇川法院一审判决房地产公司赔偿王某维修费用2万元、房屋空置五年多的租金损失19万余元等,并由房地产公司承担全部司法鉴定费用6万余元。房地产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南通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讯员 何佳伟 金琦

  现代快报+记者 严君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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