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追捧的双学区房,建设时却正好撞上了2020年疫情,最终只能延期交房。为了由此产生的违约金,19户业主与开发公司打起了官司。5月26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如皋法院以判促调,妥善调处一批受疫情影响导致开发商逾期交房而产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以线上线下的形式向他们送达了调解书。
位于如皋市如城街道的某小区,得力于双学区、地理位置较好、交通方便的优势,200多套房产一售而空。然而,到了2020年6月30日开发商并未如期交付。原来,由于突如其来的疫情,该小区不得不暂停施工。2020年3月份,疫情形势稍有缓和。但参与该小区建设的工人大多来自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工地虽然复工,但面临着工人紧缺、建筑材料周转不畅的不利情况,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向业主寄送了延迟交房通知。2020年11月29日,业主拿到了房,但双方却为了逾期交房期间的违约金赔付事宜争执不下。2020年12月,如皋某小区的19户业主集体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公司给付逾期交房期间的违约金。
承办法官综合分析研判案情后与19名业主的诉讼代表人进行协商沟通:建议先选择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较为典型的案件进行处理。这也得到了诉讼代表人和19位业主的肯定,首个案件顺利进入诉讼程序。
庭审中,双方对于疫情这一不可抗力是否应该给付违约金争执不下。承办法官虽多次组织调解,但由于分歧较大,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在充分考虑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同时商请如皋市建筑业协会、如皋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住建局等行业协会和建筑主管部门的意见后,依法认定疫情影响因素导致的逾期交房免责期为4个月,并及时作出裁判。后经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有了二审法院对这一裁判结果的认可,承办法官与双方代理人进行沟通。通过多轮电话沟通,2022年5月20日,18户业主同意按照4个月的免责期处理纠纷。在“支云庭审”App的助力下,18起纠纷的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案结事了后,被告公司的诉讼代表人表示,对其余100多户业主的逾期交房违约金,他们将按照生效裁判的观点进行偿付。通讯员 李来忠
现代快报+记者 严君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