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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采挖“桫椤”“金毛狗蕨”获刑赔钱
江苏首例危害国家级濒危珍稀植物环境公益诉讼案宣判

  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江苏省首例危害国家级濒危珍稀植物“桫椤”“金毛狗蕨”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

  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黄某某在四川省某地采挖野生植物桫椤14株、金毛狗蕨9株,并在淘宝网店销售,取得违法所得5706元。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某非法采伐、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情节严重,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应当承担公益诉讼赔偿责任,依法判决黄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责令其承担生物资源损害费用43800元。

  此外,玄武法院还依法审结另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桫椤”的刑事案件,该案中两被告人通过网络平台接单后,驾车至广西某地挖掘野生桫椤进行销售。该案审理期间,两被告人退缴违法所得3968元,自愿缴纳野生植物资源修复费20000元。玄武法院依法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宣告缓刑,均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两起案件中查扣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已交由南京中山植物园妥善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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