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徐红艳) 12日2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出台的《江苏省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明确宣布,群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7个渠道,最高可奖励50万元。
据介绍,新出台的政策中,列入有奖举报范围的都是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环境污染问题,比如,非法排污、超标排放污染水、气、土环境,以及偷埋固危废等违法行为。针对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群众可通过“12369”热线电话、“江苏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等7个途径举报。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举报事项的难易程度和对打击违法行为的贡献大小,最低的奖励50元,最高的可奖励50万元。
省生态环境厅信访办主任林利飞表示,将严格落实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要求,严厉打击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通风报信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违法行为。在举报人信息登记环节,不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在举报事项查处环节,对能够接触到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在领取举报奖励环节,简化领奖程序,开设网上领奖平台,实现举报人线上不见面领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