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男生为“网恋女友”一掷千金,半年转账超百万,父母发现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把钱退回来。12月2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启东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据介绍,男生顾名出生于2002年11月。2019年9月,他通过互联网与1992年的女子刘薇相识,双方发展为恋人关系。因顾名尚未成年,没有个人支付宝账号,他便借用网友支付宝账号向刘薇转账表达爱意。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期间,共计转账101万余元。
一个不满18岁的学生,怎么会有如此“豪横”的出手?事实上,这一百多万元都是顾名分成数次,用其父的手机银行转到网友支付宝中的。最终,顾名父母还是发现了儿子的转账行为。其母亲作为监护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刘薇返还钱款。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顾名、刘薇“恋爱”期间,顾名为学生且尚未成年,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半年多时间内通过支付宝向刘薇转账百万余元,该转账行为及转账金额明显超出一般常人水平,与其年龄不相适应。顾名的转账行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属无效。顾名的法定代理人起诉要刘薇返还相关款项依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对于返还的金额,法院考虑到双方确实确立“恋爱”关系,其间存在合理支出费用,结合双方恋爱时间,参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酌情判决刘薇返还95万元。
一审判决后,刘薇不服,提起上诉。经调解,刘薇自愿在一个月内一次性归还80万元,逾期不还按一审判决金额全额执行。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通讯员 顾佳庆 现代快报+记者 严君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