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可以帮孩子进名校等为由实施诈骗
公司老板骗钱80万,获刑12年
曹某是常州一家商贸公司老板,一年不到的时间里,他以帮助解决孩子入读名校、经营熔喷布生意为借口共计骗取他人钱款80余万元。由于曹某突发疾病,7月15日,常州市天宁区法院在泰兴某医院病房内异地开庭审理了此案。
曹某是一个90后,也是常州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他平日最大的爱好就是喜欢开租借来的豪车,出入各种高档消费场所,营造出了一种高端、精英人士的人设。自2019年12月起至2020年9月,曹某以帮助解决孩子入读名校、经营熔喷布生意为借口,共计骗取周某等十余人钱款80余万元,骗来的赃款被其用于个人挥霍和归还债务等。然而,纸始终包不住火,2020年9月4日,公安机关根据部分受害人的报案将曹某抓获。今年4月,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以曹某犯诈骗罪,依法向天宁法院提起公诉。
由于曹某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原本确定的开庭日期很有可能延期,先前曹某及其近亲属承诺的退赔事宜也可能存在变数。对此,合议庭立即做出异地开庭审理的决定。
7月15日,在泰兴市某医院一病房设置的临时法庭内,曹某犯诈骗罪一案顺利开庭,曹某当庭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最终结合全案的退赔情况,天宁法院刑庭当庭对曹某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60万元。邹鑫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