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有万湾多碧水,田无一垛不黄花”,泰州兴化市“垛田”农业系统,以其相关景观、生物多样性、知识和文化的保护体系成为联合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地之一。6月7日,泰州兴化市检察院召开会议,联合兴化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七部门会签《兴化市垛田联动保护协调机制运行办法》,共同守护兴化垛田,推动其在新时代焕发出勃勃生机。
胡健华 王同叶 毛晓华
兴化垛田耕种历史悠久,因地势低洼,明末清初,为抵御洪水,兴化人在沼泽地带,选择稍高地块,挖河泥增高,垒成条块状土垛,并在其上种植农作物,逐渐形成了垛上种植、四周河道产鱼这一独特的农业文化。2014年,兴化垛田被联合国粮农组织评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今年3月1日,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兴化有四个镇(街道)的垛田区域被划为保护区,其中被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垛田区域和兴化千垛景区、李中水上森林公园被划入重点保护区。
为履行检察公益职能,加强垛田保护,兴化市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联合调查,用两个月时间多次联合相关职能单位,对兴化垛田保护区域内破坏垛田风貌、水系、环境,非法狩猎水生及野生动物,擅自进行工程建设等行为开展专项调查。
调查发现,近年来,在农业生产及城市化进程中,不少垛田陆续被填埋平整,同时与垛田维护相关的罱泥、扒渣等特色农业生产活动有所减少,加之船舶废弃、垃圾漂浮,部分地区垛与垛之间出现河道淤积,河汊变窄,原有的垛田脉络遭到破坏。部分地区存在垛田撂荒、水土保持措施粗放无序、非法种植、电捕鱼等多项问题。
在完成地面取证工作的同时,兴化市检察院利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查,锁定涉案区域,查明损害程度。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兴化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兴化垛田的保护力度。
为保护兴化垛田,当地多部门通力协作。6月7日,兴化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垛田街道等八部门会签《兴化市垛田联动保护协调机制运行办法》,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巡查、宣传合作三项制度和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司法、案件会商、公益诉讼联动四项机制。
根据《办法》规定,对于破坏垛田的违法犯罪行为线索或苗头性问题,各部门提前介入,提升处置效果,进一步加大对破坏垛田相关行为的惩治力度,明确垛田风貌保护、水系保护、环境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渔业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旅游开发保护、文物保护利用等七项保护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