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大江苏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21年4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高管未经任职核准即履职
兴业银行南通分行
接连吃重磅罚单

  高管未经任职核准即履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江苏南通银保监分局对兴业银行南通分行接连开出“重磅”罚单。处罚金额共计180万元,共三人受到处罚,其中两人因管理不力被警告,一人被处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王静 见习记者 王少成

  涉及公司治理违规行为,兴业银行遭重罚

  4月13日,江苏银保监局的官网公开处罚信息表显示,对兴业银行南通分行开出170万元的罚单,因其高管未经任职核准即履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随后的4月15日,江苏南通银保监分局再度追加了两条处罚。处罚对象为兴业银行南通分行的两位员工,处罚金额均为5万元,处罚事由因在兴业银行南通分行案中防风险管控不力负管理责任。

  4月21日,针对上述案件的处罚再度升级,当事人张某因防风险管控不力负直接责任,被处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4月29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就此处罚致电了南通银保监分局,对方表示:“对兴业银行南通分行处罚的具体原因的详细信息尚不好公开,可以公开的都在江苏银保监局官网上发布了。”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监管层近年来加大了对因违规履职和公司治理违规行为的处罚。内蒙古鄂托克农村商业银行和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今年就分别因为未经监管部门核准高管违规履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当地银保监分局处罚。

  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兴业银行罚单不断

  除了在公司治理方面出现重大问题被监管部门重罚,今年以来,兴业银行因业务层面的违规问题也不断吃到罚单。尤其是今年1月初,在“住房不炒”和防范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的政策背景下,兴业银行泰州分行、常州分行和宿迁分行接连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等违规问题被开具了8张行政处罚罚单,依法予以罚款并责令整改,罚款金额共计207万元。

  兴业银行在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上表现出来的激进在年报数据中也可看出一二。据兴业银行发布的2020年全年业绩报告数据,其房地产贷款占比为34.56%,个人按揭住房贷款占比26.55%。

  而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28日发布的《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上限,为各类银行机构的房地产贷款占比划定了“红线”,通知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兴业银行所划归第二档,两个上限(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分别为27.5%和20%。按上述通知要求,则分别需要压降7.06个点和6.55个点。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