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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1月,冷静期让898对夫妻放弃离婚
占到全市申请离婚夫妻的32%

  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近日,“离婚冷静期”又上热搜,不少夫妻在离婚冷静期间选择放弃离婚。4月13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民政部门了解到,2021年1月,南京共受理离婚申请2795对。其中,有32%的夫妻申请离婚后放弃办理离婚登记。

  为减少“头脑发热”式离婚,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并于今年开始施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程序办理。这样小夫妻可以利用这段时间“考虑清楚”后再办理离婚。

  1月,南京申请离婚的2795对夫妻中,在30天的冷静期内主动撤回离婚申请的有24对。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也就是截止到4月2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有874对。也就是说,共有898对夫妻放弃离婚。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是1897对,有32%的夫妻申请离婚后放弃办理离婚登记。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离婚冷静期”的设立,能让大家更加慎重地行使自己的离婚权利,不会因为一时的吵架、头脑发热,就拆散一个家庭。

  离婚登记程序

  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持结婚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十日计算方法: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夫妻双方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照片、有效证件、《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原受理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三十日计算方法: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范》第五十八条至五十九条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一份并自行保存,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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