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句:揭露瘦肉精羊背后的“演戏严查”
背景:瘦肉精问题羊肉被央视“3·15”晚会曝光后,河北青县县委、县政府连夜开展了封控排查处置工作。
奔客:安徽评论人 舒圣祥
明知使用盐酸克伦特罗饲喂的畜禽被人食用后,可能对人体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情况下,仍旧秘密使用盐酸克伦特罗饲喂畜禽,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可能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曾有生产、销售瘦肉精的商贩,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法院判处死缓。
在央视曝光的视频中,相关人员的讳莫如深,足以看出这些人,对此心知肚明。知道是犯罪,为何还敢干?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管的阙如。虽然被查到的后果很严重,但是被查到的风险很低,违法成本与违法收益完全不成比例,当然就敢铤而走险。
在“3·15”晚会曝光后,青县相关部门很快行动了起来,速度快固然值得肯定,但是,当地养殖户都这么干了十年,当地相关部门等到央视曝光,才如梦初醒恍然大悟,却又让人感觉不可思议。据悉,青县相关部门一直在严查违规添加瘦肉精行为,在青县许多养殖场的大门上,监管部门都醒目地张贴着“禁止使用瘦肉精”的告示。
可惜,这些都只是表面文章。虽然查得严,但是养殖户们都有各种渠道得到消息,提前应对,锁门走人。既然检查瘦肉精,为何还要提前通知?通知也就罢了,养殖户门一锁,就可以不查了吗?如此检查,还怎么开展工作?
所谓严查,不过演戏罢了。正因为“演戏严查”惯了,无良商人生产瘦肉精、养殖户使用瘦肉精喂羊、问题羊肉流入市场,才会全环节有恃无恐。打击“瘦肉精犯罪”,首先要打击“演戏严查”;而要打击“演戏严查”,则必须以法律的手段。构成犯罪的,理应以共同犯罪,严肃追究检查前通风报信的基层官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