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拍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21年1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被踢出工作群,小伙向单位索赔7.6万

  快报讯(通讯员 钱德明 记者 严君臣)应聘进江苏如东一家公司的戴某,在与办公室主任发生争执后,被对方移出了公司微信群。戴某认为这意味着公司和他解除合同,在那之后不去上班,并向公司索赔7.6万元。1月18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当地劳动保障综合执法大队对此事进行了调解。

  2017年10月9日,戴某大学毕业后,通过招聘进入如东某液压有限公司做文员,之后公司和他签订了劳动合同,帮他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还把他加进公司全员微信群,该群由办公室主任孔某负责管理。

  2021年1月8日,戴某与孔某因工作原因在群里发生激烈争执。当天下午下班后,孔某就将戴某移出微信群。从次日起,戴某就不去公司上班了。1月12日,戴某指责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7.6万元被拒绝,他不服,便向如东县劳动保障综合执法大队举报。

  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与孔某取得联系,证实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1月15日,该负责人召集案件当事人调解,就两人发生工作上的分歧将戴某移出单位微信群,是否构成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一焦点问题进行剖析。

  最终,双方认可大队处理意见。因工作上的意见分歧而将戴某移出公司微信群,并不能证明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双方对解除原因均举证不足的情况下,酌情认定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至于赔偿问题,结合公司效益和戴某的薪酬水平,公司应向戴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4.9万元。目前补偿金已经支付到位。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