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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为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相关政策,无锡市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12月29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无锡人社获悉,无锡人社现将申领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据了解,失业补助金申领分两类人员:第一类: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主要为辞职或缴费不满1年)。最后参保地需为无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且仍未参保就业的失业人员,可申领最长6个月、每月360元的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第二类: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参保就业的失业人员。最后参保地需为无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参保就业的失业人员,可申领最长6个月、每月720元的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

  以上两类人员均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微信(城市服务-电子社保卡-卡面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电子社保卡)等渠道进行线上申领,也可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各区或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现场办理。因月底数据统计,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接受窗口申请。申请时请确保江苏省社保卡已开通金融功能。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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