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厂覆盖措施不到位粉尘扰民谁来管?散乱污企业被勒令停产后居然还悄悄生产?马路噪声污染如何从源头解决?11月9日上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天琦,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走进政风热线,就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环境监管执法等方面的问题和投诉现场办公,回应群众诉求。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红艳
小区紧邻栖霞大道,汽车噪音影响休息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很多高架桥、快速路建起来了,在给大家带来便捷交通的同时,也可能会给周边的居民、小区带来噪音的烦恼。家住南京青悦城小区的闫先生反映,小区紧邻栖霞大道,车辆噪音严重超标,夜里渣土车成群结队行驶,噪音严重影响睡眠,白天吵,夜里更吵,夜里根本睡不着,精神疲惫,影响大人工作,小孩学习,损害身体健康。他希望,政府能够实地考察一下,把老百姓的噪音污染减轻一点,比如在栖霞大道上建隔音棚。
“闫先生希望隔声屏类似于全封闭的隔声装置,这个要看看当时道路的设计规范,还有小区当时的间隔距离,或者是我们以前的建设情况确定一个建设的主体。具体到相关的费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李文青说。
那么,安装隔音设备产生的费用,应该是谁来承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当时投资的合同,还有投资的主体,我们也是有义务去推动这件事情的解决,包括召开一些会议,一起来把以前的情况做一个具体的了解,也希望这个问题能够尽早的解决。”李文青表示。
“从今年年初开始,在我们省内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噪声已经上升到第一位了,是最主要的投诉,以前第一位的是气,然后是水,现在是噪声。”王天琦补充说,对于这个变化应该高度重视,现在已有一些基础性的管理要求,但是现在看来还不够。
他指出,如果纯粹是工地噪音污染,等施工结束了它也就过去了,“但是高架路、快速路的噪音污染,什么时候是个头?”他表示,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闫先生提出的问题到现场去调研,争取能有一个解决方案。另外,他们将举一反三,下一步将通过完善标准,完善建设标准、矛盾调处标准、赔偿标准,从源头上建立起一种规矩,从源头上减少噪声污染的发生。
建材厂覆盖措施不到位,粉尘扰民
最近有盐城市射阳县兴桥镇友好村七组的村民向政风热线反映:相隔居民区仅仅一条水泥路的距离,有多家建材厂,每天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粉尘,让周边居民生活受到影响。其中,一些企业没有环评,还存在超载运输装卸的情况。
此前,射阳环保部门9月份就已经立案查处了,但如此严重的污染扰民情况没有得到遏制。连线中,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张步胜表示,对该问题射阳生态环境局和兴桥镇非常重视,对于其中一家厂下发了行政通知,处罚三万元。下一步将把兴桥镇沙场的问题列入重点督查单位,会同兴桥镇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企业做到位,包括堆场覆盖要到位、防尘要到位,以及安装扬尘在线监控等。
现场,王天琦表示,在污染防治工作当中,生态环境部门是具有监管的牵头责任,首先要把自己的责任压实,另外,“罚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是目的。”
被勒令停产后这家企业竟悄悄生产
最近,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村民反映:村里有一家生产保温容器的厂家,因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没有环评手续,已经被环保执法部门勒令停产,却居然还在悄悄生产。为啥被勒令停产还能悄悄生产?如何真正把这些违法企业管住?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凯表示,将对该企业违法生产设备进行查封,并加强执法检查。此外将提请政府对企业实施关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局长崔恒武补充说,建议淮安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局将相关的情况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如果涉嫌违法犯罪的,就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省厅将组织工作组和执法小分队,对相关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跟踪。
现场,王天琦表示一方面要科学执法、精准执法,另一方面必须严格执法,按照中央的要求,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制保护生态环境。“生态环境部门负有污染监管的牵头之责,也就是兜底之责,我们压实别人的责任,首先要把自己的责任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