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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将实现市级统筹“六统一”

  现代快报记者从9月11日常州市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获悉,常州市将加快推进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明确将在2021年底前全面实现“六统一”。

  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六统一”主要内容是:一是统一基本政策。执行统一的参保范围、缴费标准、最低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等政策。二是统一待遇标准。按照“先职工医保后居民医保”的工作步骤,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统一的职工医保待遇标准,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统一的居民医保待遇标准。三是统一基金管理。实行市级统收统支和财政专户管理,2020年起实施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基金统收统支,2022年开始实施居民医保基金统收统支。四是统一经办管理。执行统一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保费征缴、待遇支付、档案和财务管理等业务经办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实行医保经办机构一体化管理,加快推进一站式、一窗式服务模式。五是统一定点管理。执行统一的协议管理准入标准、工作流程、协议文本和考核办法,实行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一体化管理,建立市、辖市区两级医保监管联动协作机制。六是统一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统一的建设规范和标准,构建市级集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信息系统,实行全市医保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常医保 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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