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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交警中队会计贪污获刑
167件饰品集中法拍
  拍卖的部分首饰 拍卖网页截图

  身为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某中队会计,李某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37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她的百余件饰品于8月25日在阿里拍卖平台上集中拍卖。

  近日,阿里拍卖平台上架167件饰品,处置单位为昆山市人民法院,于8月25日10时开拍。从7元的戒指到1.4万元的翡翠手镯,再到3.3万元的大钻戒……记者注意到,这167件饰品的所有人为李某,这些饰品的市场价值评估合计为41.7205万元。

  李某出生于1980年,原来是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某中队会计。根据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3年初至2018年6月,被告人李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任职交警某中队会计期间,利用负责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骗取、侵吞单位公款用于个人挥霍。5年间,李某在申报辅警工资、考核奖金并给银行开具工资发放明细的工作中,以伪造辅警加班费清单、虚报人员工资等方式虚增工资发放总额,通过财政远程支付系统将虚增款项汇入工资发放银行后,在给银行的人员工资发放明细中添加自己的姓名、银行卡号及虚增的工资金额,将虚增款项以“工资”形式套取至个人银行账户,非法侵吞该交警中队公益性岗位人员(辅警、保安)经费共计人民币3244161.62元。

  不仅如此,李某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吞该交警中队公用经费,共计175341.35元;侵吞单位保管的道路交通事故预付款合计125280元。截至投案自首时,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共骗取、侵吞单位公款合计人民币370余万元。

  2019年9月,昆山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宣判,认定李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5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对未退赔被害单位的损失部分继续予以退赔。同时,扣押被告人李某的项链、戒指、玉珠、手链、胸针、挂饰等若干物品,依法予以拍卖或者变卖后发还被害单位。于是,便有了此次167件饰品的集中拍卖。

  这批饰品能否成功拍卖?现代快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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