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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还能主张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中伤者超过退休年龄

  快报讯(通讯员 吴未未 孙锡超 记者 顾元森)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伤者超过退休年龄,是不是就不能主张误工费?近日,江苏句容法院一起判例支持了一名老人索要误工费的诉请。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条规定,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并没有从年龄上来限制误工费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周某年逾七旬,家住句容。去年7月,周某骑电动三轮车回家时,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周某受了伤。后经法院委托鉴定,事故造成周某左股骨骨折,左髋关节活动受限,构成十级伤残。周某向肇事司机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要赔偿,肇事司机称自己为公司领导送文件,应由公司负责赔偿;而保险公司则表示对事故发生经过、责任划分及伤残等级均无异议,但因伤者超过70岁,已超过退休年龄,拒绝赔偿误工费。经各方协调理赔,未达成一致意见。周某一纸诉状将肇事司机及其单位、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院,不仅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损失,还要求对方按照每天150元的标准赔偿其误工费4万多元。

  句容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句容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认定被告轿车司机承担主责,原告周某承担次责,该责任认定书认定事实清楚,划分责任适当,法院予以采信。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因此被告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优先承担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 关于误工费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条规定,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被告保险公司辩称,周某已超过退休年龄,不应支付误工费的辩解,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并没有从年龄上来限制误工费的相关规定。虽然周某已逾退休年龄,但退休人员的劳动收入也受到法律保护,根据原告的年龄、工作性质及句容本地平均社会工资水平,酌定其误工损失为70元/天。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周某误工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1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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