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这种用人陋规,就必须出台硬性规定,配套以罚则,否则用人单位无论是“软抗”还是硬来,你都难以遏制。
新华社7月8日消息,记者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优化全省创新生态,山西省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通过直接考核方式进行,不将大学排名作为限制性条件,不搞学历“一刀切”。
这一消息引起关注,因为提到了“大学排名”这个关键词,而把事业单位招聘和大学排名进行某种“隔离”,很有必要,也抓到了问题的关键。因此,值得为山西这一新规点赞。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事业单位招聘看大学排名,不是秘密。几年前,中国青年报曾报道:一大学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学生总结此前多次找工作的失败经历时说:“在投简历的时候,有的单位招聘既要求是研究生,还要求本科的学校也必须是211、985。”
这一做法,的确让相关事业单位招聘招到了排名占优大学的毕业生,理论上是一种“优选”。但实际上,这种人才选拔机制带有明显的就业歧视。
招聘通常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理说,只要能通过相关程序,就有资格进入这些事业单位岗位内。
英雄不问出处,这是被历史和现实证实过的民间人才观,也应该成为用人单位的选人原则。很多出自所谓一般大学的毕业生也展现出非凡的创造力,这是公认的事实。反观“排名论”,实质是大行“英雄得问出处”之道,和科学用人观念、民意唱反调,其结果,是单位有面子,却失去了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诸多机会。
问题在于,有关单位并非不知其间道理,但依然任性。例如,某市公布的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有4个岗位备注中限定985或211工程院校毕业生。在记者询问这一限定可能涉及就业歧视时,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没办法去掉,一定要这样要求”。
早在2013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就明确要求:“严禁就业歧视,保护毕业生合法权益。”但这些年,仍有一些用人单位我行我素。
由此可见,要打破这种用人陋规,就必须出台硬性规定,配套以罚则,否则用人单位无论是“软抗”还是硬来,你都难以遏制。
值得提醒的是,山西这一新规针对的是“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范围有限。那么,新规视野能不能延伸、扩展到事业单位所有招聘事宜呢?有必要研究一下。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