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后全国统一推行
快报讯(记者 赵丹丹)全国两会开幕在即,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江苏省委会副主委、连云港市农科院院长徐大勇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出生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独生子女已进入中年,独生子女家庭上有4名老人要照顾,下还有孩子,家庭负担在不断加重。他说,虽然不少城市在推行独生子女护理假,但标准不一,有假难休。建议全国统一推行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让护理假真正能落实到位。
徐大勇说,我国已有多地立法明确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护理假”就是如果父母生病住院,独生子女向单位请假去陪护父母,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考评。但在各地落实政策的过程中,独生子女却遇到了有假难休的尴尬境地。主要原因是地方政策不具有普适性。各地出台政策规定不一,地方性立法效力不够强,异地难休假;护理假时长规定不一,有部分地方甚至未明确护理假天数;政策内容也宽窄不一,有的地方规定非独生子女也可享受“护理假”这一待遇,还有的地方政策仅提出用人单位应支持子女照料住院老人等等。
他建议,一是从国家层面立法。国家有关部委应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将独生子女护理假列入立法规划,制定全国统一的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让护理假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普遍适用性。二是进一步细化政策。对休假时长、独生子女身份确认、父母年龄要求和住院情况、外埠独生子女请假途中时间计算等具体操作问题作出统一的规定,确保政策法规落实有据、切实可行。三是建立配套体系。明确配套的措施,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企业给予一定税收补助和奖励。考虑通过设立基金或保险分散企业成本,逐步将成本社会化。同时,明确人社、民政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