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有媒体报道,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向记者回应称,寄递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投递服务约定,保障寄递服务质量。丰巢智能快递柜的使用,要充分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若寄递企业未经收件人同意就将快件放进快递柜,因此而产生的费用,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偿。
纾解丰巢超时收费形成的困局,广东邮政管理局为消费者提出了一个思路。只是,让用户向快递公司追偿,虽然法律层面可行,但操作上太繁琐,消费者维权成本太高,没有人会真的为了几毛钱诉诸法律。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但丰巢突然开始收费,引发用户普遍抵制,也是有原因的,而且很大程度上还不能怪用户。
一方面,快递直接投入快递柜,往往没有经用户同意。这就违反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快递柜企业还向用户收费,无异于快递公司与快递柜企业“合谋”,用户自然不认可。
另一方面,有偿服务是现代商业领域的规则。但是“有偿”与“优质”是画等号的,有偿服务意味着提供更加优质、满意的服务。反观丰巢的“超时收费”,却是建立在一些快递公司服务不到位的基础上。从用户角度审视,服务和收费不成正比。包括笔者在内,用户对快递公司的普遍感觉是,服务没有以前到位,体验感越来越差。用户没有享受到优质的服务,却还要多掏腰包,这就背离了现代商业伦理,也有违基本的契约精神。利用用户养成的习惯逼用户就范,这着棋有点“损”,用户必然会用脚投票,坚决说“不”。
矛盾不可避免。问题如何破解?13日,中消协提出的“设立在小区内为消费者提供的智能快件箱服务,应当纳入小区物业服务业务范围”的建议引关注。
从长远来看,这不失为根本解决快递投递“最后一公里”的选项。只是,这里面还是会牵涉到管理成本等一系列问题。关键还是要尊重用户权益。快递是送上门,还是放在快递柜寄存,快递柜由谁代管等,这类问题应当充分听取业主意见,由用户来决定。
曹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