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黄海海域禁捕期间,南通一对夫妻用地笼网偷捕鱼蟹60余斤。3月13日,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采用“支云”庭审系统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阿浏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其妻子阿菱单处罚金6000元。
阿浏和妻子阿菱从事个体捕捞。2019年7月系黄海海域禁捕期间,阿浏听说海鲜价格较高,便悄悄买了30条地笼网,趁着黑夜,带着妻子阿菱开着浮子筏将地笼网投放至海域禁捕区域。次日清晨二人收网到码头分拣渔获物时,被渔政监督支队执法人员查获。经现场称重,二人非法捕捞鱼和梭子蟹等海产品共计60余斤,后由公安机关放生。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浏、阿菱均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二人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系共同犯罪。综合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作用、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涉案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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