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欠薪企业和个人,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1月13日,常州市人社局公布2019年度10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例。
1月13日,常州市人社局发布的10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例中,较典型的一起是常州市科慧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慧制冷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据了解,科慧制冷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其华,拖欠52名职工2015年至2018年8月工资计3440079.55元。徐其华拒不支付拖欠工资,同时还逃匿在外。武进区人社局于2018年11月30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期限改正指令书》,责令其于2018年12月3日前足额支付,但该公司仍未支付拖欠工资。2019年1月28日,徐其华主动投案。
2019年8月,武进区法院作出判决:科慧制冷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10万元,责令该公司支付职工工资计3440079.55元;徐其华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常人社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