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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首页
曾被控奸杀一名同校女生,坐牢13年
无罪!山东张志超案再审宣判
  无罪归来的张志超(小图:张志超与母亲) 踏川供图
  法庭外,张志超(右三)、王广超(左二)及辩护律师合影 李蒙供图

  2020年1月13日,农历腊月十九,在山东鲁中监狱已服刑13年的张志超,终于能和母亲马玉萍团聚。

  当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进行再审宣判,张志超、王广超被宣告无罪,张志超被当庭释放。

  15岁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30岁出狱,张志超终于沉冤昭雪,重启人生。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熊平平

  30岁张志超去罪归来

  张志超生于1989年5月29日,曾是山东临沭二中分校高一24班班长。2005年2月26日,因涉嫌强奸杀害一名同校女生,张志超被逮捕。

  2006年3月6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张志超无期徒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属19.7万元;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王广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原审判决认定,2005年1月10日6时20分许,张志超在临沭二中分校教学楼一个停用的厕所遇见被害人,采用“捂嘴、掐脖子”等手段对其强奸,致其窒息死亡。作案期间,张志超遇见王广超,将其犯罪实情告诉王广超,并让王广超协助其处理现场。

  但这起中学生校园奸杀案,在审讯、现场勘察、司法检验、取证等过程存有诸多争议。2011年,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从此,马玉萍开始为儿子四处申诉。

  据现代快报记者获得的山东高院1月13日宣判的判决书显示,2012年临沂中院、山东高院都曾对马玉萍的申诉予以驳回。直至马玉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后,最高院于2017年11月16日指令山东高院对该案进行再审。

  2019年12月5日,山东高院不公开审理了张志超案,检方认为,现有证据不能相互印证,无法形成张志超犯罪的证据链条,以及张志超是否有作案时间存疑,能否在一审判决中所述的时间内完成也存疑,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山东省高院依法改判张志超无罪。

  1月13日,山东省高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一、撤销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临刑一初字第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人张志超、王广超无罪。三、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张怀江、马玉萍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律师:申请国家赔偿正在进行中

  “面对母亲九年申诉路,我特别感谢她,这么多年来,每个月几百公里都要来看我,每次都要去省里问案情,她特别辛苦,特别不可思议,特别感谢她。”出狱后的张志超面对镜头,不停地对母亲表达谢意。

  马玉萍走出法院大门时泣不成声。接受完媒体采访后,张志超因晕车,在母亲的陪伴下回酒店休息,近日就回临沭老家准备过春节。

  张志超的辩护律师之一、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逊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关于张志超、王广超二人如何申请国家赔偿问题正在进行,但诸多细节还需要研究。

  “当事人被改判为无罪的两年内,可向最终对其作出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即张志超、王广超可向临沂中院申请国家赔偿。”曾报道该案的前知名法治记者、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卢义杰对现代快报记者表示,国家赔偿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侵害生命健康权,还有生命健康赔偿金等费用。

  卢义杰表示,人身自由赔偿金相对比较固定,按照实际羁押天数乘以上一年度全国职工平均日工资。对于张志超案来说,他15岁时就经历错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个可能会被作为考量精神损害后果的情节之一。目前司法解释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但是福建念斌案赔偿总额为119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55万元,占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86%;浙江张氏叔侄案、江西乐平案精神赔偿比例分别达到69%、65%。

  卢义杰说,按照法律规定,对于改判案件,能够查到某些司法官员违反党政纪律行为,就按照党纪追责,如果触犯了法律就追究法律责任。“另外,对于刑讯逼供,我觉得社会应该呼吁加大监管机关的举证责任,不然让失去自由的人证明自己被刑讯逼供,难度可想而知。”卢义杰说。

  有匿名法律专家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从当前出狱回归社会的案例看,许多当事人的经历让人担心,有的误入传销,有的一直没有办法融入社会。

  “应该从人道主义出发,为他提供一些必要的补偿制度,比如培养一些技能,或者一些学习的机会,进行一些工作帮扶。”上述专家说。

  对话

  王广超:

  对张志超的心结已解

  作为张志超案件另一被告人王广超,山东高法改判后,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他,他讲述了他这几年的心路历程以及未来规划。

  

  现代快报:山东高法宣判张志超和你无罪时,你在哪里?

  王广超:我就在淄博,宣判时我也在法庭。

  现代快报:听到无罪时,你当时内心有什么反应?

  王广超:这个案子判无罪,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已经这么多年了,今天听到无罪两个字,其实我的心情很平淡,内心也没有什么波澜,也没太多想法。

  现代快报:媒体报道称你现在在南方工作?未来有什么打算?

  王广超:是的,我在宁波,做卡车司机。我成家了,也有了小孩,我还要回去宁波上班,要养家。

  现代快报:对于接下来申请国家赔偿你有什么诉求?

  王广超:国家赔偿我还要和律师再沟通,反正国家有国家的规定,我也没什么特别的诉求,国家也不会忘记我们。

  现代快报:张志超重获自由了,你们有过交流吗?

  王广超:刚才我和志超讲过话,这是我和志超十几年之后第一次能面对面讲话,而且还能握手、拥抱,我觉得很激动,张志超对我说“你辛苦了”,我说“没辛苦”,别的也没什么交流,因为他身体不舒服,他也没有过多的话讲。

  现代快报:你还认为你当初受牵连是因为张志超的口供吗?

  王广超:之前有过误会,但是好多年前这个心结已经解开了,因为当年是怎么办理这个案子的,我也不清楚,到底问题出在哪里,我也不知道,有各种误解,有各种想法。后来跟律师交流,还有看媒体朋友的报道,心里疑惑也解开了。

  现代快报:未来,你觉得会和张志超有交集吗?

  王广超:现在我在南方上班,比较稳定,上次我和张志超母亲马阿姨交流,假如张志超想出去上班,可以去我那里,专业技术工作没有,普工可以招一个,我可以给他介绍,就看张志超之后有什么打算吧。

  张志超案·时间线

  2005年

  1月10日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女生突然失踪

  2005年

  2月11日

  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老师报案称,在一个停用厕所内发现一具女性尸体。

  2005年

  2月12日

  凌晨1点,张志超被传唤到临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受讯问。

  2005年

  2月26日

  张志超被正式逮捕。

  2006年

  3月6日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志超犯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1年

  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从此,马玉萍开始为儿子四处申诉。

  2012年

  3月19日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

  2012年

  11月12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

  2014年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不予提起抗诉。

  2015年

  10月

  山东省检察院开始复查该案。

  2016年

  4月15日

  山东省检察院告知马玉萍,因案情重大复杂,复查延期3个月。7月中旬,复查再次延期。

  2016年~

  2017年间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接访系统进行3次视频接访,了解案情后,最高法正式立案审查。

  2017年

  11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张志超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2018年~

  2019年间

  2018年2月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再审,随后分别在2018年5月、8月、11月、2019年2月、5月、8月,连续六次对该案延长审限。

  2019年

  12月5日

  “张志超案”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2020年

  1月13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再审宣判,改判张志超、王广超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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