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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好差评”制度是政务服务的延伸

  群众指出问题,沉下脸来“说不”,并不是和谁过不去,而是希望政务服务得到改善,获得多赢局面。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要求2020年年底前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

  政务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评判,对加强各级政府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有着积极意义。一段时间以来,陆续有地方推出了这项举措,引来好评。而全国“齐步走”,则意味着这一制度体系对于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等必将发挥深层次作用。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自然,就政务服务给出好差评,也是“阅卷”的应有之义。尊重民意、听取民声,有许许多多的表现方式,而让群众对政务服务直抒胸臆,很接地气,很有诚意。政务服务面向企业和群众,企业和群众有着很直观的感受,有说出大实话的动力和需要。

  应当看到,“好差评”是对电商平台相关评价机制的借鉴,这一机制,最具“威力”的是差评。如果卖家的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问题,消费者的差评就可以给其“敲个警钟”,对其星级、信誉、人脉产生诸多影响。

  就政务服务而言,保证群众的“差评权”也至关重要。此次,国办通知规定:健全政务服务奖惩机制,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绩效评价。公开政务服务评价信息,将政务服务情况、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建立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政务服务竞争机制。建立“好差评”数据生成、归集、传输、分析、反馈机制,连通线上线下各类评价渠道。保障评价人自愿自主评价的权利,建立健全评价人信息保护制度。

  这一规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政务服务理当避免和防备“只让说好话”的评价误区。须知,过往的确发生过多起让人哭笑不得的事件。例如,山东一环保分局官方网站做了一项关于分局工作满意度的民意调查,仅有满意、较满意、一般和不关心四个选项,“不满意”选项不翼而飞。有的地方政府网站推出“民意调查”,居然限定不满意票数不能高于50%。这类做法透着小家子气,讲白了还是缺乏自信,害怕群众评判给自己带来影响和压力。

  在一些领域,政务服务很难十全十美,被提意见、受到指责,都有可能。群众指出问题,沉下脸来“说不”,并不是和谁过不去,而是希望政务服务得到改善,获得多赢局面。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好差评”制度体系的完成,是政务服务的延伸。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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