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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国外留学的儿子参加活动
母亲做同意声明公证

  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耿女士的儿子在美国留学,他需要离开学校前往墨西哥参加一个活动。因为耿女士的儿子尚未成年,学校要求孩子的父母出具同意声明的公证书。据悉,耿女士的丈夫是残疾人,同时患有精神疾病。近日,耿女士来到南京市石城公证处,询问丈夫是否可以办理同意声明公证。

  公证员告知耿女士,她的丈夫患有精神疾病并属于二级伤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因此不具有办理公证的主体资格。公证员建议耿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她的丈夫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同时将丈夫的情况告知儿子的学校。

  耿女士很快与美国的学校取得联系,学校批准只要耿女士一个人做同意声明公证即可。

  (文中人物系化名)

  

  江苏南京市石城公证处网址:http://www.njscgzc.cn

  鼓楼本部 中央路19号七楼 电话:83232607

  仙林分部 仙林街道学津路8号高创中心B座四楼 电话:83176336

  迈皋桥分部 和燕路258号 电话:83170193

  江宁办证点 江宁区金箔路776号(综治中心大楼)216室 电话:19962003472

  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证点 北京西路28号 电话:1806609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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