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规、严管,必须“亮剑”,斩断乱象导火索,拔掉各种硬钉子。必须向民生痛点、难点迈进,以民生视角寻求科学解决之道
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听取关于《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草案拟规定电动自行车使用满十年不得上道路行驶;骑车带小孩,六周岁以下要用安全座椅(详见今日快报A4版)……公众很容易形成这个印象:这一全新的地方法规,为破题、解难而来,说到底是呵护民生需求,力争共赢。
电动自行车火了很多年,骑电动自行车的第一代人,很多已过“中年栈道”。它的魅力经久不息,亲民、便捷、接地气是主因。这才有了“中低收入者之友”的外号。
但和“市井靓影”亦步亦趋的,是一个“乱”字。乱到什么程度,每一个人都有印象,都有发言权。
仅表一句:去年全省发生了500余起电动车火灾事故,近一半的交通事故与电动自行车有关……这哪是“代步小王子”,简直是捣蛋鬼嘛。
可是话不能这么说。这不光是因为,电动自行车为人所用,成仙成魔取决于人,它本身可是“性本善”的,还因为,如果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更科学、更规范、更到位,很多“灾祸”就能免。这就是这部地方性法规即将落地的核心意义:制定地方性法规对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环境安全、消防安全管理给予制度保障。
今年4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强制性标准正式实施。在这个大背景下,江苏迅速进入立法频道,是与新国标的积极互动,是对难题和矛盾的直面。
无疑,有乱象之处,就有“好景”,有纷争之处,就有共鸣。难题和矛盾汇集着,希望和出路也明摆着。例如,不安全的车辆上了路,就成了“杀手”,一旦依据新规遏制这种冲动,要求上路的车辆合乎法定年限、法定标准,难题就被迎刃而解;再如,由于规划和布局先天不足,很多小区不能提供公共停放、充电处,以至于“电驴”上了楼、电线满天“飞”,而把电动自行车倒逼出“家门”、楼道的前提只能是,依法“补课”“补缺”,把电动自行车的“休养生息地”建好管好,为用户和他人齐解忧。
立规、严管,必须“亮剑”,斩断乱象导火索,拔掉各种硬钉子。必须向民生痛点、难点迈进,以民生视角寻求科学解决之道。公众注意到,针对九成以上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标的问题,新规避免“一刀切”思维,既抓生产销售的源头管理,又留下适当的“过渡期”,体现了刚柔并举。有了这样的管理智慧,电动自行车由乱到治大有希望。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