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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公安部支持“随手拍”意义重大

  对压实线强行变道、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不守法驾车行为,合法利益被侵害者不仅深恶痛绝,也最有维权的动力

  日前,公安部起草《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将允许跨省份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违法信息录入后当日即可向社会提供查询。对于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影像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道德呼吁对遵守交通法规的人自然有效,可是对无视道德规范违反交通法规者,除了需要政府主管部门恪尽职守维护法律,亦有赖于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

  “随手拍”就是把合法驾车者纳入文明交通的维护力量中。对压实线强行变道、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不守法驾车行为,合法利益被侵害者不仅深恶痛绝,也最有维权的动力。不同于以往,随着行车记录仪的高清摄像普及,技术上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取证变得更为安全、及时、简便易行。

  在法律程序上纳入“随手拍”证据来源对合法者的保护——我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作为追究抢夺我路权者责任的呈堂证供,这一定是极好的——交通违法者受到处罚,是对合法者受损权利的“匡复正义”。这样可以消解许多合法驾驶者的“冤屈感”,减少开“斗气车”,化解“路怒”。

  据人民日报报道,多地交管部门其实已经开始利用市民举报的图片、视频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不仅可采纳市民的举报内容,对于部分举报内容还将给予现金奖励。在笔者看来,“随手拍”加上“有奖举报”就是把文明交通的建设动力交给社会公众。文明交通的建设,社会公众才是真正的建设者、治理者、享受者,没有老百姓的配合,文明交通建设难免疲于应付、挂一漏万。

  有些城市因担心会催生“职业拍摄人”而废止了“有奖举报”。其实这是因噎废食的做法,文明社会的建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不公平的违法行为必须有“吹哨人”,至于其是否是“职业吹哨人”则不必过分关注。

  《论语》有言:“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公安部起草前述征求意见稿,将推动随手拍的“普及”。这样的新政如果配套以激励性举措,必能提高群众参与的热情。这样就是坚持“文明相伴你我他 安全出行靠大家”的群众路线导向,让守法者通过国家奖励与鼓励变得更自豪,更具道德水准,也让违法者明白知耻而后勇的法律意义,实现自我纠错。

  总之,我们需要这样积极的新政的推出,让每一双“雪亮的眼睛”都能为文明交通建设发挥作用。

  现代快报特约评论员 刘青

  (作者为江苏省委党校法政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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