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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苏州明年6月1日起 正式推行垃圾分类
不分类拒收,违规要被罚

 快报讯(记者 何洁)垃圾分类一直备受大家关注。10月25日,苏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这意味着苏州将全面推行垃圾分类。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苏州垃圾分类实行城乡统筹,自2020年6月1日起全面推行垃圾四分类,不分类将拒收,违反规定还将被罚款。

  条例明确规定了苏州生活垃圾的类别,将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针对违反条例规定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条例,苏州市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旧家具、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应当专门处置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易腐垃圾,是指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垃圾,包括家庭产生的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废弃物、中药药渣等厨余垃圾,农副产品集贸市场产生的有机垃圾等;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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