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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执法一刀切”失尽人心,慢走不送!

  执法首先要合法,刚性首先要理性,愿“滥问责”“一刀切”一去不返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除特定情况外,一律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的表态引发共鸣。我们看到,遏制执法“一刀切”,已成大势。

  执法“一刀切”是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问题,必须得到彻解。

  确实,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处罚常用措施,合乎规则,在实际操作层面,也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普遍停产停业则是一种极端的、扭曲的做法。如福建某市今年2月传出消息:200家石材加工点全面退出。

  执法“一刀切”有两大硬伤:一是造成了个别企业“生病”集体吃药的后果;二是在企业齐刷刷停产停业的过程中,很可能遮掩了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或失职的问题。两种“代人受过”,都是让好人受委屈,让问题得不到公正解决。同时,勒令“集体退市”,也让众多就业者遽然失业,衍生更多问题。

  然而,普遍停产停业很具“气势”,又能立显“威力”,故而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使用这招儿可谓乐此不疲。好在群众很快看明白这其中的道道,对于这种做法,群众有一个很直白的词:假积极。看上去有姿态、有铁腕、有办法,骨子里还是糊弄为主。

  正如宁吉喆所指出的:有的地方监管中平时不闻不问,执法不力,到了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督查督导、年终考核的时候,临时抱佛脚,采取一些敷衍应付、简单粗暴的处理措施,不给需要达标整改的企业留出合理的时间,甚至要求企业普遍停工、停产等,这就给企业主体造成损失。

  说白了,有些部门的意识还停滞不前,总觉得出个“重”一点的药方应该没错。还有些部门,或许觉得,不这样做就不能显示自己顺应民意——民意的确不爽那些问题企业的种种表现,但民意主张的是科学应对、公正处置,哪是让你“不管三七二十一”呢?

  归根结底,执法“一刀切”是一种懒症、任性病。

  值得关注的是,在法治化的语境中,国家层面和越来越多的地方,正在发力清理“执法一刀切”的土壤。例如,今年7月,生态环境部专门致函被督察省(市)、集团公司,要求坚决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今年8月,福建省政府要求:合法采矿采砂采石不得集中停产,严禁环保一刀切。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落地,是以法治化的手段纠正“一刀切”错误的必有表现。偏激傲慢的执法态度和做法,是对营商环境的“反损”,打击守法企业的积极性。执法首先要合法,刚性首先要理性,愿“滥问责”“一刀切”一去不返。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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