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句:“咸猪手”获刑的警示意义
背景:10月15日上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强制猥亵案,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该案系上海首例轨道交通内强制猥亵入刑案件。
奔客:东台评论人 殷国安
2019年7月1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上海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列车车厢内,紧贴坐在被害人左侧,左手搭在自己右臂并触摸两名女子胸部等部位。其中一名女性勇敢地站出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指认,并且追出车门,协助公安机关将其抓获。
以往这类地铁“咸猪手”案通常会被当作轻微性骚扰,处理方式主要是批评教育、警告训诫,最多处行政拘留,但往往治标不治本,对“惯犯”起不到震慑作用。
上海出现“咸猪手”入刑首例,引起关注。上海铁检的批捕是对“咸猪手”开启刑事判决先例,能够有效警示和遏止行为人反复作案,让那些心理扭曲者无处遁逃。当司法对“咸猪手”出重拳,无疑是向乘客提供了一种安全保障。这一案例,对各地类似案件具有指导性和参照性:加大惩处力度,可以更好地震慑犯罪,维护公众特别是女性们的尊严。
同时,要让更多的“咸猪手”获刑,首先在于被害人站出来斗争。一方面,作为女性自身,应提高个人防范意识,保护自己;另一方面,要巧妙做好取证工作,利用好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监控设施。如果我们被“咸猪手”害了还不敢报警,更不敢出场作证,或者也拿不出证据,一旦离开交通工具,其他人证也下了车,就可能让“咸猪手”轻松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