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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江北新区不动产登记
本月起现场办结、当场发证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打造新区“高效、快捷、便民”服务型窗口,南京江北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始第三次提速。10月1日起,在江北新区直管区(顶山、泰山、沿江、盘城、大厂、葛塘、长芦七个街道)国有土地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实施现场办结、当场发证。

  日前,南京市江北新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发布《关于江北新区不动产登记提速告示》,根据上述告示:现场办结、当场发证,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1.2017年11月1日以后登记的普通商品房(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登记时间为准);2.房屋规划用途与土地用途一致;3.非大宗批量;4.不涉及税收争议处理、税收调查核实、人工评估等问题;5.未发生其他情形(如更名、更址、需权籍调查、数据维护等)。

  实行现场办结、当场发证的登记类型有:1.普通商品房、存量房买卖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一并办理交易备案、税收);2.赠与(含公证遗赠)存量房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一并办理交易备案、税收);3.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一并办理交易备案、税收);4.公证继承的存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

  此外,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人为个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实施现场办结、当场发证:1.抵押权人为开通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银行版)的银行机构;2.抵押物为2017年11月1日以后登记发证的普通商品房(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登记时间为准)。

  记者了解到,《不动产权证书》或《南京市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记载时间在2017年11月1日以后的普通商品房权利人,可自行选择在南京市江北新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三个办证大厅(地址:江北新区天浦路1号、大桥北路1号、新华西路328号)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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