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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女子送情人29万,连本带利返还
法院: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私自处置

  家住南通海安的许女士,瞒着丈夫先后转账给专职舞师29万多元,丈夫对此提起诉讼要求返还。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8月20日,随着上诉期的过去,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赠与合同纠纷案,判决确认许女士与周某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责令被告周某返还吉先生(许女士丈夫)人民币29万余元,并支付利息。

  

  通讯员 何培妮 李培杰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严君臣

  学跳舞迷上专职舞师,

  已婚女手机转款29万元

  吉先生与妻子许女士2012年结婚。婚后,许女士协助丈夫吉先生做生意,生活倒也安逸。时间长了不免有点沉闷。听朋友介绍,跳舞既锻炼身体又舒展身心,许女士便决定换一种方式生活。

  2018年2月,许女士第一次到某舞厅时,看到一男子高大帅气,舞步极其娴熟。经人引荐,许女士认识了男子周某,许女士与周某连跳几曲,即对周某有了好感。随后,两人互加了微信。

  据许女士事后陈述,不久,周某回了趟老家。从老家返程前,周某电话联系时声称,他缺点盘缠,叫许女士打1300元给他。许女士想也未想,就把钱转了过去。

  之后,两人关系逐渐加深,并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周某向许女士索要钱财也越来越频繁,孩子交学费、房贷、车贷等,都成为理由。

  后经调查,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间,许女士向周某转款达89次,提供款项达297377.68元。其中,转款金额显示为“520”、“888.88”等特殊含义的也有几次。庭审中,许女士承认这些钱她是赠给周某的,转钱时没有想过要回来。

  2019年初,吉先生从妻子许女士对跳舞的狂热中发现不对劲,经过探寻获悉了相关情况,许女士也向丈夫告知了向周某赠与钱款的情况。

  2019年4月,吉先生一怒之下将周某、许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返还不当赠与。

  丈夫起诉要求返还,法院判决赠与无效

  庭审时,吉先生诉称,自己与妻子共同打拼许多年,才积累了一定财富。想不到,自2018年2月起,妻子竟背着他与周某发生婚外情。许女士还瞒着他多次将夫妻共有钱款赠与周某,用于购买奢侈品、偿还房贷、车贷和其他生活开销。许女士累计向周某赠与人民币29万余元。许女士与周某的婚外情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吉先生与许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合法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许女士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又未经本人同意将夫妻共有的财产擅自处分给周某,严重损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应属无效行为。

  周某则辩称,他与许女士婚外情不是事实,自己只是许女士的专职舞师。许女士付给他的钱有本人应得的专职舞师工资,代许女士支付的房租、开宾馆的费用,以及一起吃饭的费用等。本人不应向原告吉先生返还这些款项。

  许女士表示,她与周某之间确系情人关系,赠与案涉29万余元也是事实。不存在其他费用一说,每次跳舞她都预先在舞厅前台付了费用。吃饭、开房款也都是她当场支付的,不在29万余元范围内。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均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许女士未经丈夫同意,在不足一年的时间内向周某赠与款项89笔达29万余元,数额较大,损害了吉先生的合法权益。同时,许女士的赠与与被告周某的接受赠与是基于双方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故该赠与行为应确认无效。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许女士与周某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责令被告周某返还吉先生(许女士丈夫)人民币29万余元,并支付利息。

  一审判决后,在上诉期内,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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