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节前夕,小云碰到一件糟心事,她通过手机转账借给男友2万元,对方却拒绝归还。小云认为,这些钱是自己借给男友高某的,高某则称是赠与。无奈之下,双方对簿公堂。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苏州吴中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通讯员 徐红梅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何洁
2019年初,小云通过某社交软件认识了男子高某,双方见面后很快确定恋爱关系。两天后,高某称要出差去美国。1月15日,小云在朋友圈里看到男友发布求助信息:“朋友圈的小伙伴,谁能微信或者支付宝转我个1到2万,坐飞机回家……”热恋中的小云看到男友遇到困难,在还不清楚高某确切姓名情况下,通过微信向他转账2万元。
恋爱的甜蜜并没有持续多久。2月初,小云发微信给高某称自己过年需要用钱,希望高某将2万元还给她,高某却以银行卡需要补办为由拖延时间。后小云再次催还,要求高某打借条,高某却称那笔钱是赠与,随后置之不理,并就此失联。小云无奈,遂将高某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其2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开庭时,高某拒不到庭。苏州吴中法院经审理认为,小云主张高某向其借款2万元,提供了相应的转账记录,小云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及保存的高某朋友圈截图亦能证实这笔钱为借款。据此,法院判决高某归还小云借款2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高某仍未将款项归还给小云,后小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才将2万元成功要回。
法官提醒,本案中小云是幸运的,她保留了证据才成功将2万元要回。情侣恋爱期间转账性质如何认定,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一旦感情结束,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一旦关系结束,不能要求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520““1314”等有特殊意义的金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方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