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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今后在江苏办养老院不用审批只需备案

  快报讯(通讯员 唐凡 记者 徐苏宁)今后在江苏开办养老院更方便啦,无需审批,只需备案即可!8月6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面开展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全省民政部门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各市场主体法人登记后即可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其中,拟设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的,依法向所在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拟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的,应当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机构养老服务”;拟设立公办公营养老机构且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可以向编制部门申请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取消许可后,举办者应于法人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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