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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老父帮“老赖”儿子还清10多万欠款
儿子错了,我再苦再累也要帮他
  老刘来到法院替“老赖”儿子还钱 昆山法院供图

  “法官你好,我是替我儿子来还债的。”7月29日,在昆山法院执行局立案大厅,值班法官助理何航通接待了老刘。老刘称自己是为“老赖”儿子来履行法律义务的,“儿子做错了,作为父亲,我哪怕再苦再累也想帮他。”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当天,老刘帮儿子还清欠款10多万。

  

  蔡磊 何洁

  儿子拖欠10多万成“老赖”

  2017年,老刘的儿子刘某庆在昆山经营一家模具厂。当年4月,他将张凯(化名)告到了昆山法院,要求撤销昆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一份裁决,该裁决认定张凯和刘某庆的模具厂存在劳动关系,厂里应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拖欠的5个月工资合计10万余元,同时补缴相应的社会保险。刘某庆认为,双方之间根本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因生产需要,偶尔会请张凯帮忙赶货,且费用在当时就已付清,但刘某庆未能提交相应的证据。经过昆山法院一审、苏州中院二审,都判决刘某庆需要支付拖欠的工资、社保10万余元。

  随后,刘某庆一直拒绝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张凯于是向昆山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昆山法院向刘某庆发出执行令,随后的4个月内,昆山法院分别对模具厂以及刘某庆名下的银行存款、证券、车辆以及不动产、房产等财产情况进行查扣,但反馈结果显示其“一无所有”。2018年1月,法院又查询了刘某庆名下公积金,仍毫无收获,随即将刘某庆及模具厂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当月底,法院对模具厂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刘某庆租用的场地已被他人租赁。2018年5月,昆山法院又委托苏北某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刘某庆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反馈显示暂无登记信息。同年5月30日,法院依法对刘某庆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老父亲决定“替子还债”

  直到今年7月29日,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这起执行案件才有了新的转机。

  原来,由于法院强大的执行措施,刘某庆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后,已变得寸步难行。看着才33岁的儿子竟在家“带起了小孩”,这让做父亲的老刘急在心里,便决定“替子还债”。

  “我今年56岁了,在南京打工,每个月有4000多元的收入。”老刘说,“我知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儿子做错了,作为父亲,我哪怕再苦再累也想帮他。他还年轻,不能摔下爬不起来,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请法院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老刘朴实的话语感动了法院干警。当天老刘办完了全部还款手续,这个案子顺利执行完毕。

  承办法官介绍,不管是“父债子还”还是“子债父还”,从法律上看,并不是全部适用。本案中,刘某庆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债务承担偿还义务。希望老刘的行为能给儿子以触动,让他学习如何做一个崇德尚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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