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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武进检察院发布交通违法典型案件
车祸伤者被过路车拖行近千米

  高速公路上屡屡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不仅造成了一起起血淋淋的惨剧,也往往给司机带来牢狱之灾。据武进区检察院统计,近两年已受理十余起在高速公路因违规停车、醉酒驾驶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刑事犯罪案件。7月18日,该院对其中部分典型案例进行发布。

  

  武检 常安行 宋体佳

  警示牌摆放距离不足150米酿车祸

  去年12月2日早上5点多,常合高速常州段发生一起四车连环相撞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四部车严重受损。导致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是,货车司机在车辆发生故障后,未能将安全警示标识放在150米外的安全距离。

  42岁的货车司机李亮从河南装了一车货准备送到上海,行至常合高速常州段时,车辆发生故障停在道路中间,他随即打起双闪并在车后三十多米位置放置三角警示架。没想到,车祸紧随而来,

  后面三辆轿车连环相撞,其中撞在货车后面的轿车已严重变形,司机当场死亡,其同车乘坐的女儿严重受伤,另外两辆轿车驾乘人员也有多人不同程度受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李亮因存在未将警示标识放在故障车后150米外等过错,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吊销了驾照。鉴于被告人对被害人亲属积极进行赔偿,并获得被害人亲属谅解,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亮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司机酒后驾车在高速上睡着了

  今年4月份一天晚上,28岁男子郭清开着新车到武进吃饭,其间喝了近一瓶白酒。饭后,郭清便开车带着朋友,准备连夜赶到扬州玩。

  刚上高速不久,郭清就在酒精作用下睡着了,等他醒来时,车辆已经撞上前方货车。车祸导致其中一名乘客死亡,另一名乘客受伤。

  经检测,郭清体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100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另经交警部门认定,郭清醉酒驾驶机动车。最后,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事故伤者被意外拖行近千米

  去年12月30日晚,常合高速滆湖大桥上发生多起交通事故,两人受伤,一人在事故现场,一人躺在事故现场外约一公里的应急车道上。案发后,经过近五个月的艰苦细致的排查、走访、取证,警方最终将该案侦破,逃逸的嫌疑人张文被抓获归案。

  原来,案发当天,事发地点最先发生了交通事故,有人被撞倒在地受伤。事发后,张文驾车经过事故地点,车辆巧合拖住躺在路面的伤者,车子行驶近一千米后才被发现。发现有人被自己拖行很远生死未卜后,张文害怕承担责任,没有打电话报警就开车离开。

  幸运的是,伤者经医院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但头、背、腿部皮肤严重受伤,达到重伤标准,加之张文肇事后有逃逸行为,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张文需要承担的不仅仅刑事、行政责任,还有相应的民事责任。近日,检察机关以张文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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