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句:老师书本拍打逃课生,追加处罚别任性
背景:有微博网友近日爆料称,今年5月,因用课本拍打逃课学生,山东日照五莲二中班主任杨某被学校停职一个月、取消评优,师德考核不及格;近两个月后,五莲县教体局下发文件,对该教师追加处罚,要求学校新学期不再聘用该教师,并将其纳入信用“黑名单”。
奔客:河南评论人 李方向
学校处罚已经非常严厉。教体局追加的处罚,让人不寒而栗。可是处罚是要有依据的,而不能想当然拍脑袋。《教师法》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而班主任杨某用课本拍打逃课学生是不对的,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拍打中包含着对学生的关心、对工作的执着和负责,处罚时必须考虑这一因素。显然,教育部门追加的处罚超越了法律,负面作用不可小觑: 仅仅因为用书本拍打学生就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老师面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还敢说不吗?老师对学生放纵的结果,令人后怕。这不是杀鸡骇猴,而是在鼓励老师不负责任,也是在打击老师的责任心,殃及无辜的学生。
让人欣慰的是,日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希望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实施细则尽快出台,从而实现老师、学生、社会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