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对“默认搭售”的禁止可谓三令五申。虽有成效,但难以根治。一大原因在于,缺乏“罚则”或者不够“狠”
中国民航局发布通知,就《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指出,针对当前互联网机票销售中出现的“搭售”等不规范行为,《规定》明确规范承运人及航空销售代理人禁止默认搭售行为的要求,以保护旅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不受侵犯。
互联网机票销售的搭售现象,的确比以往有所减少,但仍时不时爆出。这是遏制性举措不断推出和落实的重要意义。
例如,最近,南航下发关于在线旅游(OTA)平台价格及产品展示的通知,南航指出发现部分OTA平台的机票查询页面上,将自家机票与其他产品和服务进行捆绑销售违反了相关规定,要求OTA们在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老实说,OTA的这种表现令人吃惊。就在今年年初,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它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善良的人们以为这一来就没人敢再搞搭售。事实说明,在法律之外,也需要持之以恒地“精准打击”,包括民航部门针对性地推出新规。事实上,类似“勒令”限期完成整改的不留情面,效果往往不错。毫无疑问,要是这类在线旅游平台不听招呼,航空公司可以通过必要手段,取消它们的销售资格。
有了《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的撑腰,乘客说不的权利受到保护。特别是,这一新规,也把“承运人”纳入进来。这就在更多层次、更大范围内防备了“小动作”。
同时也应该看到,近年来,特别是2017年韩雪怒怼携程搭售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默认搭售”的禁止可谓三令五申。虽有成效,但难以根治。一大原因在于,缺乏“罚则”或者不够“狠”。如果违规成本较低,必然有人敢冒险。毕竟隐蔽式搭售的手法可以变来变去。因而,针对搭售“痼疾”,必须推行“利齿”惩罚,让违规违法者长记性。
值得一提的是,搭售现象频出,是受到利益驱动的结果。很简单,销售机票的利润不高。有业内人士指出过,一般情况下,在线旅游平台每出售1张机票,平均下来1块钱都赚不到。以至于有人建议过学火车票代售收取服务费。但搭售保险等产品,收益情况就大不同了。这些背后的复杂“博弈”情形,也提示着利益分配机制、赢利模式的协商与改良。换句话说,对“搭售”挥以大棒的同时,也应该有一种“利益关切”的温情。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