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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居民医保改由税务系统征收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征收也采用这种形式

  近日,徐州市税务局、徐州市人社局和徐州市医保局联合召开“徐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征缴系统切换”新闻发布会,解答大家所关注的缴费业务渠道、征缴数据迁移等问题。

  从2019年7月11日起,徐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切换至税务系统征收。按照“整体平移、平稳有序、便民利民”的工作原则,城乡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业务手续维持原渠道不变。城乡居民办理居民医保业务的,至原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社区居委会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职工养老和职工医保业务的,至各区社保服务大厅或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办理。

  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银行缴费业务,维持原渠道不变。参保人员可以至工行徐州分行、建行徐州支行、交行徐州支行、农行徐州支行、淮海农商银行营业部的市区网点柜面缴费,也可以至上述银行网点柜面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社保费协议,采用委托扣款方式缴费。

  原已经办理委托扣款方式缴费的参保人,因系统切换可能会对缴费产生影响,具体处理办法由税务部门另行通知。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自2019年7月5日18:30起,人社部门停止使用徐州人社App缴费服务,改由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缴费渠道缴费。参保人员可使用微信扫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后按操作进行缴费。缴费过程中涉及缴费业务如有疑问,参保人员可咨询:12366,也可以向税务机关咨询。

  对居民医保新参保的人员来说,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业务,仍按原渠道办理,流程不变。

  张晓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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