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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找“小贷”借款9000,半年还了16万

  家住如东的小张在崇川区一家小贷公司借了9000元钱,没想到半年后陆续还了16万元。这样的“套路贷”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2016年至2017年,丁某等7人在崇川区从事或参与非法小额贷款业务,诱骗他人借款后进行敲诈勒索。日前,崇川法院对涉案7人进行了判决。

  此前,小张在崇川区一家小贷公司借款1.5万元,公司控制人陆某诱骗小张写下了金额为5万元的“高条”,扣除“利息”“手续费”等费用,小张实得9000元。而后陆某将该“债权”转让给了徐某。半年内,小张陆续向徐某支付“利息”2.71万元。最后一次,小张和妻子带了1.5万元现金去还钱,却被告知“借款”逾期要再支付22万元。对方表示当天能结清的话只需再支付12万元,否则就去其家中封门。小张被迫支付了12万元。

  小张是众多被 “套路”者中支付“利息”最多的。2016年至2017年,丁某、陆某、徐某等7人陆续在崇川区从事或参与非法小额贷款业务,以借贷为名诱骗被害人写本金三至四倍的借条(俗称“高条”),以此进行敲诈勒索。

  日前,崇川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5万元。其他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8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严君臣 徐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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