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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贷款手续费、移库费、公证费、上牌费、装潢费……
汽车消费投诉猛增,江苏约谈经营者

  上牌费、装潢费,汽车消费巧立名目;诱导贷款,变相收费;过度推销,不明码标价……你买车时是不是也碰到过类似情况?为了规范全省汽车经营者经营行为,5月14日下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对19家汽车经营企业进行约谈,包含奔驰、宝马、奥迪等品牌车的经销商。约谈现场,省消保委提出7条要求,包括明示费用明细,不得强制消费。

  

  通讯员 王国丰 滕志铭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岑

  江苏汽车消费投诉中,大众、奔驰、宝马最多

  江苏汽车消费市场投诉怎么样?江苏省消保委现场通报了一组数据。2018年全省消保委系统共计受理涉及家用汽车投诉10219件,同比2017年的6965件增长46.72%。从汽车品牌投诉来看,大众汽车投诉最多,奔驰排在第二。其次是宝马、别克和奥迪,投诉量分别排在第三、第四和第五。

  对此,江苏省消保委秘书长陆惜春解释,投诉多不一定代表汽车质量就差,也和销售量等多种因素相关。希望相关汽车企业好好研究分析,正确对待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

  五大违规问题,巧立名目收费、诱导贷款

  江苏省消保委秘书长陆惜春表示,西安奔驰车主维权事件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消费者对金融服务费等车价外收费质疑不断。江苏省消保委也迅速开展全省汽车销售领域行业消费调查,发现汽车经营者存在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诸多问题。

  江苏省消保委梳理出五大违规问题。其中,最普遍的是巧立名目,搭售增值服务。其次是诱导贷款,限制正当消费权利。2018年12月8日,消费者刘某在南京某汽车销售公司贷款购买大众汽车时,商家即承诺免息贷款。结果刘某交付订金后,又被告知要收3000元手续费,并且强行让其购买保险,还要额外收取1200元上牌费。

  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居上介绍,有经营者故意强调优惠政策,以免息、补贴为噱头,限制消费者全款买车权利,强制要求消费者选择贷款、分期服务,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此外,有经营者为了增加利润,宣称降低车价,却设立各种价外服务。比如上牌费、装潢费、保险费、金融服务费等,收取的费用有些已超出所提供服务的价值。

  另外三大问题为,过度推销,以胁迫、诱导、欺瞒等手段,半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价外服务,部分费用无明码标价,无正规发票,导致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无法得到保障。承诺不符,未提供约定服务。规范不透明,售后维修难保障。

  行政执法中,发现强制消费、欺诈消费多

  约谈现场,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各部门也提出了行政执法过程中,汽车销售领域出现的问题。执法稽查局副局长朱益俊介绍,最主要的是强制消费、欺诈消费问题。

  “我曾经在案件调查中碰到过这样一个案例。有一家4S店设置了一项‘移库费’,这个费用就要2000元。”朱益俊介绍,所谓“移库费”,就是把车从4S店的车库移到地面。“这样的收费,可以说是挑战了消费的底线,也挑战了最基本的认知底线。”他提到,还有的4S店收取870元的“公证费”。“但后来在我们的调查中,整个过程中都不存在公正的环节,这就是消费欺诈。”

  此外,宣称产品是原厂直销、海外进口,实际上是产自小乡镇企业,却打上了品牌logo。这都涉嫌商标侵权问题,产品质量也很有问题。

  朱益俊表示,希望在场的汽车企业以此为鉴,不要出现这样的问题。“我们也希望通过约谈的方式,把问题解决在前头,避免走到行政执法的地步。”

  省消保委提出7条要求,明确不得强制消费

  针对目前存在的违规问题,江苏省消保委也对全省汽车经营者发出规范经营行为的劝谕,提出7条要求。

  1.书面协定订金,不得套路营销。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不要玩文字游戏。

  2.恪守诚信经营,承诺必须全面真实。经营者应当保障各项服务和商品的质量,对促销、优惠等承诺应及时履行义务。

  3.明示费用明细,不得强制消费。汽车经营者收取任何名义的费用,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尽到合理告知义务,对各项服务明码标价,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4.车、证按时交送,必须保障交付完整。

  5.完善质量体系,交付合格车辆。交付不合格汽车产品应当依法退换货,不得曲解汽车“三包”规定,减轻自身责任。

  6.严格履行售后义务,拒绝扯皮推诿。

  7.正视消费者诉求,积极处理投诉。

  探索出台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此次19家汽车销售单位参与现场约谈。其中,4家为汽车厂商,包括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15家为经销商,包括南京宝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利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江苏华兴深蓝汽车有限公司等。

  对此,与会企业也纷纷表态,会积极自查自纠,诚信经营,依法经营。

  下一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将采取积极措施,着力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问题。比如,积极参与相关领域立法立标工作。探索建立汽车消费领域信用公示机制,公开披露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失信行为。探索推动出台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并在省内汽车销售行业使用,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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