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原本都是小包工头,各行各业散混的,只是赶上了好时机,走了运发了财,没几个有真才实学的……”宿迁市泗洪县原房地产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王某因涉嫌受贿,接受当地纪委、监委的调查时,在忏悔书上写下上面的这番话。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王某因为心中瞧不起开发商,竟决定“劫富济贪”,大肆收受贿赂,并与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孙旭晖
据了解,王某是宿迁市泗洪县人,1990年5月参加工作后,王某就进入泗洪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工作,到2016年,他已经做到了泗洪县房地产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
从2018年开始,宿迁市委第一巡查组在巡查中发现,宿迁市某建筑机械安装公司,和泗洪县房地产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王某之间,存在利益关系,“公司几任总经理,都借着发放工资,给王某好处费,几年下来,价值十余万元。”
王某收受贿赂的套路很深,擅长“空手套白狼”。“几年前,王某找到某开发商,口头表示要以65万元购买一套带车库的学区房。”据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介绍,虽然王某并未付订金,但却时常提醒对方不要将这套房子卖掉,表示自己一定会买。
直到两年多以后,王某感觉这套房差不多“养肥”了,便在朋友圈里发布了一条出售房屋的消息,以76万元的价格出售。很快,有人看到了这条信息,联系王某希望以75万元购买这套房。“王某告诉对方,他已经预付了10万余元在售楼处,希望买主以自己亲戚的身份,将这75万分开支付,其中10万元支付给自己,抵充本就不存在的‘订金’,另外65万元则交给售楼处。”
当地纪委监委查明王某的违纪违法事实后,王某终于袒露心声,他一直认为开发商们都是“没有真才实学,赶上好时候才发了财”,因此心理发生转变,开始放开手脚收受贿赂,并和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以此来“劫富济贪”。
事实查明后,王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