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泰兴市人民法院宣堡法庭通过邮寄书信的方式调解了一起被告远在云南某监狱服刑的离婚案件。
张某与妻子2014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16年张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云南省临沧监狱服刑。2019年,张妻起诉要求离婚。承办法官给张某寄了一封信,信中写了张妻的诉求以及调解的相关意见。
张某很快回信表示愿意离婚,唯一的要求是:其出狱后,儿子归其抚养。
收到回信后,张妻同意了。承办法官于是制作了调解协议,让张妻签名,并将该调解协议随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材料一并委托云南省临沧监狱向张某送达。
张某收到起诉状副本和调解协议后,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名,并将之寄回宣堡法庭。丁新春 常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