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关于江苏省2019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近日公布,2019年全省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确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控制在3%左右。
意见明确,江苏将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水稻稳定在3200万亩左右。将落实重要商品生产、储备和供应。加强“菜篮子”产品价格监测预警。督促各地加强流通基础设施特别是冷链基础设施建设,降低流通成本。指导各地制定“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预案。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做好困难群体价格补贴发放工作,保障改善退休及失业人员生活,加大对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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