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社评互动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9年3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不宜给“作恶者”贴身份标签

  两起事涉网约车的案件让人震惊悲痛。3月24日凌晨,湖南常德市发生一起命案,一名网约车司机被害身亡。凶手杨某淇供述,其早有轻生念头,当晚因精神崩溃无故将司机杀害。

  此前3天,广州一女乘客在珠江新城打滴滴车时被杀害。嫌疑人是广州某出租车公司司机谷某,已被抓获。网上对两案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有些议论。而更早前,某网约车平台的司机更是被标签化过,似乎这类群体“不安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犯罪了也没有身份上的“特殊性”。客观上任何行业都可能出现违法犯罪者。不能因为一个行业、一个平台一时间违法犯罪案件频频成为热点,就以偏盖全地对这个行业贴标签。

  换言之,今天甲行业违法犯罪频发,说不定明天就换成别的行业;同样,任何行业出现个体违法犯罪都是小概率,不宜动辄对这个行业污名化。对违法犯罪客体来说,无论其身份地位高低贵低,受侵害的法定权益都是平等“同命同价”。每当发生命案,都意味着无辜鲜活生命的消逝,其产生的严重法律后果都是一样的,而跟违法犯罪分子来自何行业半毛关系也没有。

  追溯犯罪根源,举凡发生任何一起命案,都不仅意味着一条人命的消失,还意味着社会法治知识普及的缺损和法治惩戒教育失败,而与犯罪客体来自何行业关联不大,或几无必然干系。试想,在一个劳动力高度流动化的社会,设若法律普及及惩戒教育到位,就不惧任何行业任何人违法犯罪;假如不举一反三理性反思及时因应预防避险,就有可能今天是这个行业犯事,明天是那个行业发案。

  扬州 陈庆贵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