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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即将实施
10家电动自行车企业已获CCC认证

  记者昨日获悉,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即将实施,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将针对生产和流通两个环节,与相关部门一起全面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和未经CC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的生产经营秩序。目前,常州已有10家企业的多款电动自行车取得CCC认证证书,开始生产符合新国标要求的产品。

  

  葛小林

  据悉,常州是全国电动自行车主要产区之一,在国内电动自行车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新国标自去年5月15日发布以来,常州市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工作。目前,常州全市共有电动自行车整车生产企业43家,年产量200多万辆。其中,像小牛、速派奇、绿能、洪都、晟鹏车业、富士达、欧文斯、永安行、普雷斯、洛阳鼎霸等10家企业的多款电动自行车已经取得CCC认证证书。

  据介绍,4月15日前,符合旧国标且在我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继续在常州销售,详细的产品备案目录可以登录江苏电动自行车备案管理网查询。自4月15日起,凡是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在常州范围内生产和销售。

  从即日起至新国标正式实施,还有不足一个月时间,为避免造成库存积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议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不要继续生产旧国标电动自行车,要加快研发、投产符合新国标的车型,销售企业要充分利用最后的政策过渡期,加大促销力度,加快清理库存,减少经济损失。

  与此同时,4月15日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全面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质量监督抽查,凡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停止登记上牌。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根据违法情节,分别依据《产品质量法》和《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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