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运作风险,倡导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昨天,记者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此次《办法》明确了个人失信行为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以虚构事实、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情况等欺骗手段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二是未按时、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三是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非正当手段骗取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的。
按照个人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将从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3个等级。
以虚构事实、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情况等欺骗手段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获批准的,属于一般失信行为。对此,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督促其停止失信行为并进行整改,采用信用提醒或者诚信约谈等方式予以惩戒。个人接到信用提醒后无故不纠正相关失信行为或者无故不参加约谈、约谈事项不落实,经督促后仍不履行的,上升为较重失信行为予以惩戒。
以虚构事实、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情况等欺骗手段提取了住房公积金或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经责令限期退回后,按时全额退回资金的;连续拖欠公积金贷款本息90日以上180日以下,不予配合逾期催收工作的;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非正当手段骗取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未获批准等行为,都属于较重失信行为。对此,公积金中心会采取通知其所在单位,暂停其1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等惩戒方式。
以虚构事实、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情况等欺骗手段提取了住房公积金或取得了公积金贷款,经责令限期退回后逾期仍不退回资金的;连续或累计拖欠公积金贷款本息180日以上的;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非正当手段骗取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等情形将被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对此,公积金中心将会采取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暂停其3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等惩戒方式。
据悉,近年来,公积金中心通过采取不定期审计等方式,对职工骗提、骗贷行为进行查处。去年上半年,中心就开展了骗提专项审计,共查处骗提案件13起,追回资金5.2万元。周翔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