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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2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私家车跑网约车,出事被拒赔
法院:车主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常熟市的陆先生没有想到,自己驾驶车辆出了事故后,却被保险公司拒赔,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陆先生开的是网约车。陆先生一气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常熟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驳回了陆先生的诉请。

  2018年7月7日中午12点多,陆先生驾驶私家车在常熟市深圳路行驶时发生事故,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陆先生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因该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陆先生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17730元,但没想到遭到保险公司拒绝。因此,陆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常熟法院。

  审理中,陆先生陈述,事故发生当天,他虽驾驶事故车辆跑网约车,但撞车前,即中午11点半时已结束了一笔订单。他在驾驶车辆掉头时,与路边隔离用的石球发生碰撞。因撞车后未关闭滴滴平台,系统平台于11:43又自动派单给了他,他就打电话给乘客说明情况,乘客取消了订单。

  保险公司则称,陆先生将家庭用车从事营运,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增大了保险人的保险风险,违反了《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常熟法院审理后认为,尽管陆先生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并约定了不计免赔,双方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并生效,但综合本案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陆先生将家庭自用非营运车辆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并收取了费用。原告陆先生的上述行为改变了车辆使用性质,明显增加了涉案车辆在行驶中的危险程度,陆先生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陆先生未履行通知义务。事发时虽未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但根据陆先生陈述,涉案交通事故发生于结束一个网约车订单及接下一个订单期间,其从事网约车行为与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因果关系,故保险公司在车损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驳回了陆先生的诉讼请求。现该案已生效。

  于涵 李丽 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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