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刘伟娟 鹿伟)下雨时蓄水,需要时放水,这是“海绵城市”带给市民的福利。南京是江苏省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目前已完成的海绵城市建设面积不足10平方公里。南京市人大代表宗媛此次带来的建议与“海绵城市”建设有关。她建议从试点到整体,结合南京城建、老旧小区改造、“黑臭”水体整治等工程计划,全面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
近几年来,南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丁家庄和江心洲两处试点区已建成一批可推广复制的工程项目。
宗媛说,相比苏州、昆山、徐州等首批试点城市,南京尚未形成有效的海绵城市体系。目前,南京已完成的海绵城市建设面积不足10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不到1%。“《南京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规定》虽编制完成但尚未获批,导致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审查,以及相应的工程质量验收未能及时纳入现有审批流程。”
此外,部分海绵城市建设存在“重源头、轻末端”的问题。比如,海绵城市建设未跟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内涝片区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双修等项目有机结合。此外,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绿色设施“缺斤短两”,海绵城市的功能与目标未充分实现。
那么,如何推进南京海绵城市的建设?宗媛带来了一揽子建议。
“从试点到整体,全面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宗媛表示,海绵城市建设至今,政策体系、设计方法、技术措施均有大量的经验总结,应当以示范区为引领,在南京市域范围内全面、科学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具体来说,以城市绿地、公园为载体建设一批海绵城市公共空间,出让、划拨、改造地块全面实现海绵城市“源头”建设,管网建设改造、调蓄设施建设全面实现海绵城市“中端”建设,河湖水系整治全面落实海绵城市“末端”建设,加快形成全市海绵城市建设一盘棋的局面,力争在2020年达到国家要求的20%建成区面积。
在宗媛看来,海绵城市的实施应当结合南京市城建、老旧小区改造、排水管网提标改造、水环境综合治理、“黑臭”水体整治、易淹易涝点改造、城市防洪建设等工程计划,秉承源头—中端—末端“三管齐下”的原则,形成点(地块)、线(道路、河道)、面(区域、城市)、维(时空)相得益彰的水生态体系。
宗媛还建议,建立海绵城市建设跨部门协调机制,各部门进一步充实相应技术力量,尽快将海绵城市方案、施工图专项设计审查纳入现有审查环节,将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验收及效益评估纳入工程项目验收环节。